超速驾驶、转弯不打转向灯、路口明明有停车指示牌却直接开过去、开车的时候打电话或是发资讯、直行道上突然左转或是右转。以上这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是不是让您也提心吊胆的呢?最新的问卷调查显示,卑诗省的司机在以上方面的表现,是全加拿大最差的。而在华人社区,近日更是传出有19岁的孩子,拿着L牌却敢开出250公里的时速,酿成严重车祸,遭警方逮捕。
卑诗人最不守交规
根据Global News的报导,新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加拿大全国范围内的危险驾驶和不守交规行为正在日趋严重,而卑诗省更是在这份榜单中高居榜首。
这份由Insights West对超过1000名加拿大人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过半的加拿大人认为,与五年前相比,今天人们开车更加危险和野蛮。
相当多的人表示,在过去的一个月中目击过不守交规的危险驾驶。具体来说,78%的居民表示,他们在过去一个月中看到有人在拐弯的时候不打转向灯;而这一比例在卑诗省,则高达84%。曼尼托巴省和萨省则达到了87%。
每五人中,就有三人曾经看到有人一辆车占据两个停车位元的情况。阿尔伯塔出现这种现象的比率最高,达到75%,卑诗省以70%紧随其后。
而卑诗省在以下三项危险驾驶中,则冠绝全国:在明确立有停车标示的十字路口,61%的卑诗居民目击过车辆不停而直接驶过,这一比例在全国范围内仅有49%;58%的卑诗居民看到过车辆在不允许左转或右转的车道上非法转向;另有48%的居民经历过需要紧急刹车或者紧急转向来避开驾驶危险。
此次调查同样量化了哪些人群是最容易违反交通规则的。63%的民众明确觉得一些特定群体比其他群体更糟糕。被指责最多的是年长者和青少年,另外则包括了特定族裔以及分心驾驶等。
Insight West的执行副总裁坎塞科(Mario Canseco)在接受Global News采访的时候表示,卑诗省在开车这件事情上绝对不是加拿大的好榜样。
坎塞科说:“上面提到的大部分情况都是违法的。社会各界倾注了很多的资源和时间,教大家如何安全驾驶,并发放驾驶执照。我原本以为卑诗的资料应该和全国平均数值相近,没想到我们远远高于平均值。”
交通局资料佐证结果
记者登陆了卑诗汽车保险局(ICBC)的资料中心,对比自2009年至2014年的事故报告资料,也从资料的层面,佐证了Insight West所做的问卷调查的结果。
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卑诗省每年发生交通事故均在26万次左右,并没有大幅的波动。其中,大温地区稳定在每年17万次的水准。但是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却在这五年间持续上升。卑诗省从2009年的49,000起人员受伤交通事故上升至2013年的54,000起;人员受伤数字也从2009年的73,000人上升至2013年的85,000人。大温地区从2009年的35,000起人员受伤交通事故上升至2013年的39,000起;受伤人数则从2009年的51,000人升至2013年的61,000人。
以上资料从统计学的角度,佐证了卑诗民众对于违章驾驶的忧虑。但是有一个资料却在逐年下降,那就是致命车祸。从2010年到2014年的五年间,卑诗省每年发生致命车祸的次数从2010年的319起,下降至2014年的258起;死亡人数从2010年的364人下降至2014年的291人。大温地区则从2010年的109起,下降至2014年的90起;死亡人数从2010年的122人下降至2014年的93人。
同时,ICBC还列举了大温地区各市最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道路。温哥华最致命的交通枢纽是Knight桥附近;本拿比则是Canada Highway和Willingdon Ave路口。此外,素里的King George Blvd也是致命要道之一。
华裔少年因车祸被捕
Insights West的调查中,针对特定人群的意见里,除了年长者和青少年之外,最受市民指责的就是亚裔司机。南亚裔司机主要是被指责开计程车时太过野蛮,而华裔,则是不遵守交通规则以及超速等。
2015年4月12日,温哥华西区发生价值10万元宾士C63 AMG豪车失控撞向民宅,并导致同车乘客重伤的严重意外。警方表示,肇事司机王悦辉(Wang YueHui 音译)当日以每小时25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限速50公里的街道上飞驰。检方因此指控王悦辉控刑事疏忽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王悦辉肇事后即返回中国,遭加国警方通缉。一直到本月20日返回加拿大准备入籍的时候,在温哥华机场被拘捕。
王悦辉已经于本月出席了两次庭审,法官下令没收其中国护照,并要求他不得坐在任何一辆汽车的驾驶座上。目前他已被保释,下一次开庭将会在4月19日。
尽管当时只有18岁的王悦辉在去年的车祸中只是受了轻伤,但另外一名17岁男乘客则伤势严重,包括头部创伤、面部骨折、脑部肿胀、手臂骨折、眼球受伤等,并在重症监护室度过了很长时间,所幸目前已经没有大碍。
该重伤乘客2015年6月25日由监护人代表向法庭提出诉讼,状告华裔青年王悦辉,以及汽车的登记车主张君(Jun Zhang,音译),要求两人赔偿包括受伤以及失去赚钱能力等损失。
原告在申诉中表示,王悦辉当时超速、未发出警告、不遵守交通规则、驾车不小心、未遵守驾照类别的限制等疏忽。而张君则有在王悦辉未能掌握汽车性能及操控的情况下将车交给王悦辉驾驶,也没有告知王悦辉应该安全驾车,因此同样有疏忽之责。
原告称意外造成自己头部严重受伤、面部骨折、颈部、背部、肩膀、左臂、双腿皆受伤,还需接受精神治疗,头痛、疲倦、昏眩、呕吐、嗜睡。原告因此要求两名被告,对各种伤害、失去赚钱能力、薪资损失、未来护理开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做出赔偿。
根据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的规定,凡是受重罪指控(indictable charge)指控或被定罪者,将无法入籍。而根据《加拿大刑法》(Criminal Code of Canada),被控刑事疏忽导致他人受伤,属于重罪指控。因此本案中的肇事司机王悦辉很可能会被取消移民身分,直接遣返中国。除非获得无罪释放,才有可能重新申请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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