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刷卡购买床垫及床架,但取货前改变心意,只买床垫不要床架,但商户只愿退还等值店内购物券而非现金。消费者认为这个作法不合理,为了保护自己权益,索性向信用卡公司要求止付。
本报读者张先生反映,日前到温市华裔开设的某家具公司花了500多元购买床垫及床架,并以信用卡支付,言明第二天取货。
但返家后觉得房间不大,放入床架后占去太多空间,于是改变心意,第二天再度前往该店,加钱购买更厚床垫,不要床架。但商家却不退还132元差价,只愿提供等值的店内购物券。对方强调这是公司规定,相关退货与退款办法都贴在店内的玻璃门上。
张先生不满的表示,在原居地确实有「货物售出,概不退换」的经营方式,但本地大多数商户,只要不满意,都可无条件退费,况且他购买的货品尚未出门,并不是退货,商家怎可不退钱。
至于所谓「退款办法」贴在「极不显眼处」,顾客根本难以察觉,刷卡前也未告诉消费者。他抨击该商户的做法「即不合理也不合情」,甚至可能「不合法」。
经多次与商家交涉,但对方均拒不退款,于是他向信用卡公司申请止付。他原本以为能止付全额,结果信用卡公司仅止付132元价差。
尽管金额不是很多,但他希望藉由向本报披露,能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
世界报原文:http://van.worldjour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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