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府立法助扩权 但无法控制预算
卑诗省运输及基建厅长兼副议会领袖斯顿(Todd Stone)周四在省议会引入两个法案,针对地区交通发展及规划,赋予大温市长议会(Mayors’ Council)更多决策权。市长议会将有权审批运输联网(TransLink)计划,可调整车资出售物业、监管运联董事薪酬及乘客服务等。
斯顿说,因发展区域交通系统而向公眾收费及加税前,必须举行公投资询民意。该公投可与今年11月的市选同步举行以节省开支,市长议会也可决定在其他时间公投,但不得迟於明年6月。
市长议会由大温18个城市市长组成,多年来大温市长对省府多项交通决策表达不满。斯顿周四指出,市长议会去年春季发表运联决策检讨,并要求省府在运联规划及投资决策方面,赋予各市更大话事权。
斯顿指出,省府因此引入法案修订《卑诗南岸运输局法》(South Coast British Columbia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 Act),建议市长议会有权审批运联长期规划,包括30年区域交通规划及10年投资规划等(新旧权力架构示意见附图)。
法案更规定由市长议会取代运联专员职责,市长议会将有权决定调整车资、出售运联物业,以及决定运联董事薪酬等。
另外,法案也规定省府指派2个代表进入运联董事局,令运联、市长议会及省府之间沟通更有效。改革完成后,运联董事局仍将维持现有的11个成员。
今年6月底前提交发展报告
斯顿周四也引入新法案《卑诗南岸运输局款项公投法》(South Coast British Columbia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 Funding Referenda Act),允许在下届市选的同时举行公投。法案同时授权省府向各市镇及原住民社区提供公投开支补偿,并允许市长议会制订公投问题。另外,斯顿要求市长议会今年6月底前,提交地区交通发展报告。
素里市长沃茨(Diane Watts)、运联董事局主席斯尔(Marcella Szel)等,均对法案表示欢迎。但温市议员麦杰士(Geoff Meggs)及列治文市长马保定(Malcolm Brodie)都指出,各市长并未获得重要的运联营运预算控制权。
西门菲沙大学(SFU)都市策划专家普赖斯(Gordon Price)则批评,对地区交通发展进行公投非明智之举
星岛日报原文:http://new.xingta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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