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的苏奇克申请养老金(OAS)却久久难以如愿,他自2004年提出申请以来,频频遭到政府刁难,要求提供几十年前的出入境文件,直到10年后的今天,领养老金对他而言仍遥遥无期。
与苏奇克有相同遭遇的大有人在,支持老人及移民的人士及团体指出,部分移民在申请养老金时显然遭受不平等对待。本身是律师的加拿大退休人士协会(CARP)副理事长恩格说:「就算你问一般公民他们有没有保留20年前的出入境文件,他们也未必拿得出来。」
加拿大养老金申请条件是需要年满65岁或以上,须符合法定状态及居住要求;居住在加国境内的申请人必须是加国公民,或者在申请核准时是永久居民,而且在在年满18岁后,必须在本国居住满10年,且要提供以往多年的出入境纪录文件。
「提供在本国居住的时间非常重要,不但会影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也会影响到申请人日后所获得养老金的金额。」联邦就业及社会发展部发言人莫里塞特表示:「除非符合所有条件,否则申请案件不会获得核准。」对服务署的裁决不满的民众可以要求重新审查,但必须在获得通知后的90天内提出。
世界日报原文:http://www.worldjour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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