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首条《反垃圾电邮法》(Anti-Spam Legislation)定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不少商户赶在本月底的截止期之前徵求消费者的同意,继续接收商业促销邮件。然而,小商户因在保存签署电邮名单纪录方面没有相关的软件支持,令自己处於不利的地位。加拿大的《反垃圾电邮法》被视为世界上最严厉的相关法例,旨在打击网络钓鱼、身份盗窃以及大量垃圾邮件每日充斥电子邮箱。
旨在打击网络诈骗罪行
根据上述联邦新法的相关法例,商户在向消费者发出电邮或其他电子信息前,必须徵得後者的书面或口头同意。商户每发出一个电子信息,必须明确标明自己的身分,为消费者提供拒绝接收电子邮件的机会。 加 拿 大 家 园 网
在上述联邦新法正式生效後,只要消费者向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投诉,大量发送广告和商品信息的商户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在新法之下,商户每次违规,最高的处罚为罚款1,000万元。个人触犯《反垃圾电邮法》,每次最高罚款100万元。
商户违规最高罚款1000万
加拿大独立商户联会的阿省总监特拉斯科特(Richard Truscott)指出,毫无疑问,有大量商户对於上述联邦新法一无所知,需要开展公共教育,特别是对那些将在新法正式生效後、受到影响最大的商户。
卡加利的律师Martin Kratz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商户、非牟利机构和慈善机构为满足上述联邦新法的相关规定,纷纷赶在本月底的截止期之前徵求收件人的同意。根据上 述联邦新法的相关条例,商户不仅要徵求收件人的同意,而且要保存收件人签署电邮名单的纪录。
他说∶「需要达到不少有关保存纪录的要求,绝大多数的大公司有相关的软件系统,比较容易达到新的要求。但对於小商户而言,没有相关的软件支持,将令自己处於不利的地位。」
他表示,他希望在《反垃圾电邮法》於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後,相关的执法将侧重於打击疯狂发送垃圾电邮的组织,而不是那些忘记更新客户签署电邮名单的商户或错误地利用举办竞赛而收集的客户电邮地址来发送商品促销广告的小商户。
原文链接:http://www.iask.ca/news/canada/2014/06/273768.html
Image Source: Google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