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新一年,当局实施新法例,除警车、救护车或消防车之外,更多属政府机构的紧急车辆,须驾驶人士让路,违例者将面对罚款及扣分。
省府由今天起推出新规定,更多属政府机构、闪起警号灯的车辆,都拥有道路优先权,驾驶人士须给予让路;这些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拖车、维持商业汽车安全的车辆、公园管理员及保育人员的车辆。 驾驶人士一旦遇到这些「政府车辆」,而不马上减速、转线及让路的话,一经票控,除罚款173元外,还要扣三分;严重违规者,更可能面对刑事检控。 新修订规例,旨在加强保护马路旁工作人员的安全。
按照新规定,驾驶人士若在时速80公里或以上的高速区,见到上述车辆接近时,均须把车速减慢至时速70公里,速限低于80公里的地区,车速则要减至时速40公里。 在多线行车的道路上,驾驶人士也应尽量转线,让紧急车辆安全驶过。
2001年至今,本省大约有50名紧急救援人员,在前往救人路上意外身亡或受重伤,这个数字并未包括其他路边工作人员的死伤人数。
明报原文:http://www.mingpaocana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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