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俩在Nanaimo经营着一间酒吧、一家汽车旅馆和一家餐厅。2006年,税务局发现夫妇俩的账户突然存入了大笔现金,由此怀疑二人的餐厅偷税漏税,并向法院起诉,指控他们21项罪名。
夫妇俩曾解释之所以存入大笔现金是因为担心旧版纸币无法再流通,于是将过去三十年的存款全部存入了银行,然而税务局的调查人员不接受这一解释,坚持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2011年,夫妇俩被法院宣判无罪。法官认为夫妇俩的证词可信,他们对餐厅的收入解释合理。
夫妇俩证明清白后反告了税务局,指控他们涉嫌恶意起诉。
本周,省高等法院法官罗伯特·庞妮特(Robert Punnett)公布了裁决,他认为,税务局有意掩盖可证明Samaroo夫妇无罪的证据、侵犯了民众的基本权利。税务局调查人员基斯·肯德尔(Keith Kendal)甚至提供“不完整和错误的信息”,违背职业操守。并且,税务局内部风气不良,调查小组把案件当儿戏,甚至抱着兴奋、看好戏的心态等着看Samaroo夫妇被判有罪后上断头台。
夫妇俩目前已经分居,就连他们的女儿也不愿意见人,更拒绝使用Samaroo的姓氏,认为这个姓氏与犯罪有关。
目前税务局方面拒绝认错,也拒绝赔偿,也并未向Samaroo夫妇致歉。
税务局仍有30天的上诉时间,目前还未发表任何意见。
法官认为,170万的赔偿金不会对税务局造成财政压力,但税务局应受到舆论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