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多伦多女子突然收到一张20年前开给她的“遛狗未拴”(off-leash dog bylaw)的告票。告票的罚款不过30元,但追债公司要她付243.25元。她感到十分困惑,尤其是那只狗根本就不是她的,而且狗的主人早已去世。Stacy Majchrowski回忆说,20年前的一个夏日,她和家人在巴里的度假屋度假。邻居Norm Nixon有只狗叫Mitzy,因为Nixon行动不便,所以她和孩子们经常在度假屋周围照料Mitzy。一天,Mitzy跟随孩子们来到她的物业后不久,一名执法人员出现了,开给她了一张罚单,说她没拴狗。Majchrowski记得事发不久之后,狗的主人Nixon专程到市府去解释情况,附例官员也给他开出一张罚单。她说,“我知道Nixon已承担责任,支付了罚款”。因此Majchrowski觉得事情在当年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