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
加美两国签订条约,
为了打击海外逃税,
让两国政府互相交换居民的银行资料。
2014年至今,
加拿大联邦政府已向美国税局
提供160万加拿大人在本国的银行记录。
两国共享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
账户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账号、账户余额或价值,
以及一些支付信息,
如利息、股息、其他收入和转让价值。
这种分享源于加美两国达成的《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
该法案旨在遏制海外逃税,
但目前这种做法被指违反宪章,
联邦法院下周将在温哥华审理此案。

因为他们从美国迁居加拿大时,
可能仍然在美国保留了一定资产,
而没有向加拿大政府申报。
如今加美两国交换居民银行信息,
这些人可能会因此被揭发。
根据协议,
加拿大金融机构向CRA发送与美国有关(如出生在美国)的客户的银行信息,
每年一次,然后由CRA把信息转给IRS。
相应的,
IRS也会把持有美国银行账户的加拿大人的信息交给CRA。

加拿大税务局每年向IRS提供60万个加拿大银行账户的资料,
2014年和2015年分别提供了15万份和30万份。
CRA发言人Etienne Biram表示,
当CRA把那些信息转交给美国时,
不会自动通知加拿大当事人。
相关人士同时指出,
打击逃税、地下经济、走私等是理所应当,
但两国国策、营商环境不同,
如果在交换银行资料上没有管制,
则会侵犯个人隐私。

有关协议并没有违反任何宪章权利,
即使出现,
也是由于利害攸关。
批评人士指出,
即使不违宪,
至少也应该通知被涉及的加拿大人,
告知他们银行账户信息被提供给了美国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