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联网(TransLink)提醒公众,在使用月票搭乘公车时,要确保月票的有效日期、时间、搭乘区间,以及其他条件均适用无误,否则可能被罚款。较早时,有华妇虽持有效月票搭巴士,但因月票未显示搭乘区间,而遭稽查发出罚单及没收月票,误中「地雷」。运联指出,一旦发现乘客违规,稽查有权没收车票。
来自中国广州、洋名莱斯莉的李小姐(Lesley Lee),今年8月13日中午持着运联公车月票,在温市东百老汇大道(E. Broadway)搭巴士,准备到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签证中心申办签证。
市警车站代讨回也不果
她当时乘坐的巴士过了一站后,上来一个稽查,发现她那张8月份月票上,并没有刮除显示一区(One Zone)区间数目字「1」的铅印,当场开了一张173元「未出示车票」(Failure to Produce)的罚单,并没收她张那价值91元的月票。
李小姐向《星岛日报》投诉时,表示她当时很生气,觉得很冤枉,而不肯在稽查所开的告票签字作实。她看见车站有一位温哥华市警,就通过传译告知自己的遭遇。该警员听后,即场代她向稽查索回所收月票,但遭拒。
回信指她违反运联附例
于是,该警员开具一张保证她如期缴罚款的单子,让她得以继续乘车。几天后,李小姐再花91元重新购买一张公车月票,以便搭车出入。
两周后,她专程去请温市华埠警讯中心人员代向运联投诉,不久运联回覆,指她违反运联附例,理应缴付罚款,但未提是否交还有关月票。
李小姐表示,她移民大温近10年来,从未发生过这类事件。她说:「我一向按规定买票,从未跨区乘车,只是8月份的月票忘刮铅印;如果稽查在13号那天提醒,就即刻可以刮除,不明白为何要开罚单,还没收我的月票。」
她对本报记者表示,很想知道运联的稽查是否有权没收乘客月票。即使被没收的月票现已过期,她坚持道,那张月票是她花钱买的,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希望运联能够归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