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计划跟随美国,2015年4月起全面实施电子旅行认证(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TA)计划,除美国人以外,目前可免签证进入加国的所有外国人,须先上网申请eTA,才能入境加国。获批eTA,可于5年内有效多次入境加拿大。按此规定,包括香港、台湾旅客或转机人士都将受影响。持中国护照或已持有临时居留签证(TRV)的人士,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据《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周五刊登eTA的内容指出,加美两国去年12月签署《边境保安协议》(Canada-US perimeter security pact),为履行双方共享出入境纪录的承诺,加国 将修改《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规定,继美国2008年实施电子旅行认证(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STA)之后,加国也推出eTA计划,预先筛检免签证的外国人,在他们抵达北美之前,可先识别访客有无威胁存在。
未来45天 咨询民意
联邦政府会在未来45天,向全国公众咨询有关推出eTA计划的意见。由于加拿大公民目前赴美可免申请ESTA,未来美国公民也将可免除申请eTA。
目前豁免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的所有外国人,从2015年4月起,在搭乘飞机入境加国前,须事先在原居地申请eTA。为提高效率,将强制外国人必须通过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CIC)网站申请eTA,输入指定个人资料(Biographic)、护照、个人背景等,这与申请TRV内容一致。
为着确定申请人并非「不得入境」(inadmissible)人士,电子系统将执行检查,包括风险评估及移民部数据库验证。
《加拿大宪报》又说,目前可豁免申请的TRV入境人士,包括航空公司机组成员、过境者、外国人赴美参观后再进入加国人士,未来也可能要先申请eTA。
内容还指出,eTA系统一旦实施,可在几分钟内立即确认旅客是否可取得入境资格。如果未获授权许可,申请个案将转由移民官作最终决定。此外,外国人提交申请须支付成本费。获批eTA,可在5年内有效多次入境加国。
联邦移民部发言人纳杜(Johanne Nadeau)通过电邮,回答《星岛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美国及澳洲目前都已经实施电子旅行认证措施,证明除可加速通关,也可确保加国移民系统安全。至于申请eTA的费用,将参照美、澳等国,确保费用低廉。
公众也可电邮表达意见
《加拿大宪报》指出,在周五刊登通告45天内,公众可致电613-954-6243,或传真613-952-9187,或电邮移民部官员tina.matos@cic.gc.ca,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