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市府22日公布,下周将向市议会提案,希望能建立法规来管理温市内的大麻供应站与有关店家,若提案在市议会通过,温哥华市将成加国首个立法规范大麻贩卖店的城市。
在温市府的提案中,若有店主想开设此类店铺,必须先缴交3万元的执照费,同时开设地点必须位于商业区内,距离学校与其他大麻店铺必须超过300公尺,业主开店前也必须告知当地社区,以及签订「好邻居公约」(Good Neighbor Agreement)。
根据市府统计,截至4月中旬为止,温市内共有80间贩卖大麻及相关用品的店家,是2012年的四倍之多,不过联邦政府迟迟未公布相关规范,因此市府决定才考虑以商业牌照与营业用地的方式,来管理这些大麻贩卖店。
以温市中心东端(Downtown Eastside)为例,在此提案的规范之下,许多位于住宅区巷道内的大麻供应站未来将会被迫迁移,仅能在缅街(Main St.)与喜士定街(Hastings)开店营业。
目前大麻在加国仍属非法药品,若民众有使用大麻作为医疗药物用途的需求,必须持有联邦政府所核准的药用大麻卡(medical marijuana cards)。
温哥华市政经理贝兰姆(Penny Ballem)表示,大麻合法化的问题,有待联邦政府讨论与立法,并非属温市政府之管辖范围,市府本次的提案,仅是希望针对未受规范的大麻店家所带来的相关问题。
卑诗省司法厅长苏安彤(Susan Anton)不愿对于温市府的提案多表意见,她仅指出,目前省府暂无法确定温市府是否具有足够权限,来执行提案中列出的一些规范,她将与省府相关人员进行法源分析。
世界日报原文:http://www.worldjour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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