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在刚刚公布的2016年社会进步指数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芬兰。
这项指数由非牟利组织“社会进步责任”(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公布。该组织根据营养、医疗、教育、个人安全与权利等十二个领域,对全球一百多个国家作出综合评估。
据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RCI)报道,2016年排在“社会进步程度极高”一类的12个国家,依次是芬兰,加拿大,丹麦,澳洲,瑞士,瑞典,挪威,荷兰,英国,冰岛,新西兰和爱尔兰。
加拿大得分最高的三个领域,是高等教育机会、人权以及“宽容与包容”。得分较低的领域是环境,尤以温室气体排放和对动物栖息地和生态多样化的保护并不足够。
中国属于“中等偏低”类
排名第14的日本和排名第19的美国,属于“社会高度进步”一类。排在这一类的亚洲国家还有韩国(26)、以色列(37)、科威特(45)、马来西亚(50)和泰国(61)。
中国排名第84,属于“社会进步中等偏低”类。位列极低类的全属贫穷国家
另外有七个国家名列“社会进步程度极低”类依次序是:也门、畿内亚、尼日尔、安哥拉、乍得、阿富汗和中非共和国。
社会进步指数自2013年开始公布,参加评估工作的专家,主要来自美国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今年的评估报告,是由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教授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斯科特‧斯特恩(Scott Stern)等人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