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二代留学生刘明(M. Liu译音),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结识一名西人少女卡明(Alexandra Cumming),其后同居超过一年,并诞下一子。两人后来分手,刘明返回中国,再回加后对女方隐瞒行踪,他经常探望儿子,但没负担孩子及女友的生活费,又不透露自己行踪,结果被女方告上法庭索瞻养费及孩子的生活费。
34岁的刘明被女方将其财产「大起底」,指他留学时父母给他每月4,000元花费,追求女方时不时送名牌手袋、珠宝首饰和时装,有时两人一晚就花掉几百元,刘银行存款过万,但每月却只肯付270元给女方作为孩子的生活费。
女方卡明入禀法院表示,与刘明同居生下的个男孩叫刘卡明(A. Y. Liu-Cumming)。与刘明分手后,她独力抚养孩子,故向法庭申请,要求刘明负孩子的生活费用,包括她们母子俩的人寿保险、健康、看牙齿和医药费用。
刘明与卡明结识之后虽然没有结婚,但同居了至少一年时间。
在一年多之后,刘明与卡明分手并返回中国。过了半年之后,刘明又回到加拿大,他不时地去探望儿子,但从来不留下自己的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只是通过互联网电邮来保持联系。即便到后来刘明被卡明告上法庭之后,他也不肯提供自己的地址,所有的通讯都交由他的律师来处理。
卡明曾经向刘明索要他的住址、目前在加拿大的身分、在读学校、收入情况以及他的财务状况等,但刘明对此都置之不理。
安省高等法院判令刘明提供自己的住址和电话号码,说明当前的签证状况,在哪个学校就读。
此外,卡明可以为孩子申请护照,而且无需刘明的允许就可以带着孩子出国旅行,但在出国之前,女方需要提前10天通知刘明,并说明旅行的食宿情况。
行踪隐蔽只留电邮
法院又判令女方对孩子有单独的监护权。但在关于孩子的教育、健康、生活和宗教信仰等问题上,女方要与刘明商讨,而且如果孩子有什么较大的疾病问题,女方也要通知刘明。刘明的探视时间每周只有周六的2个小时,但随着孩子的成长,探视时间可以加长。如果没有女方的允许或法庭的命令,刘明不能把孩子带离安省。
法庭判令还要求刘明提供他所有收入状况的资料,包括他收到的礼物、贷款、奖学金或政府基金等的,都要有银行帐户资料、证券和补助文件,无论是在加拿大境内还是境外。
结果刘明给女方发去一封电子邮件称,他作为学生没有收入,但每个月可以给270元作为对女方的支持。
安省高院最后判定,女方对孩子有单独的监护权,并相信刘明每年大概有6.1万元的收入。法庭判令刘明每月要支付儿童赡养费563元,支付20714元作为AY的日托费用,支付2012年5月前女方赡养费2.7288万元,此外,刘明还要支付5万元作为对女方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