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日前在其官网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一条引起了广大华裔移民的注意:“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本人均需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上海市常住户口,拒绝注销户口或者被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的,公安局有权强制注销其户口”,该新户口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其中颁布的第四十六条内容如下: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以下情况必须注销户口
一是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二是应征入伍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具有军籍的;
三是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或者自行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
四是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籍的。
持枫叶卡的中国公民必须要注销户口
入籍外国的属于外国公民,根据1980年的《国籍法》规定,中国人入籍他国后,就被要求立即注销中国身份证和户籍。今年年初,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就在官网上登出“特别提醒”,强调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出国定居”指的是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俗称PR),永久居民持中国护照,是中国公民,没有加入外国国籍。
新版的第46条规定,这两类人必须注销户口,“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其实中国对于国籍管控一直很严,目前,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如果自愿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就相当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户籍理应也被取消,在放弃中国国籍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放弃了中国的一切福利
总之~,身在海外的华人,常常会面临到底入不入外国国籍这个问题的困扰,长期定居生活在海外,入籍有入籍的好处,但是有些人终究是要落叶归根的,入了籍,再想回中国却也没有想象中那般简单!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考虑加入加国国籍的朋友们,可千万慎重考虑,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