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在加拿大,
拥有儿童色情作品和产品
都是绝对违法的,
只要被发现, 加拿大的司法部门
是绝不会姑息和手软的。
加拿大纽芬兰的一名男子,
从日本某网站上购买了
一个幼童娃娃
随后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查获后。
然而在法庭上,这名男子
为自己辩护给出了
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
2013年,肯尼斯从一处
专卖儿童和成人性玩偶的
日本网站上订购了一个
叫“Carol”的“娃娃”,
结果过海关的时候被查到,
随后警方逮捕了肯尼斯,
并对其发起指控。
现年54岁的肯尼斯
面临包括拥有儿童色情作品,
邮寄淫秽物品以及走私罪和
私藏违禁物品罪等多项指控。
但是!对于自己
为什么会买这种东西,
肯尼斯的辩解却令所有人都惊了……
肯尼斯周一在法庭上表示:
他购买这个“娃娃”并不是
为了和其发生性关系,
而是因为这个孩子长得太像
他20多年前去世的孩子了……
“是的,我是在google里搜了‘sex doll’,
搜出来的也是性玩偶那些东西,
”肯尼斯并不否认自己干了啥。
“但是我就是觉得那些照片里的一张特别像我儿子……”
肯尼斯的儿子在
6个月大的时候就去世了,
他表示自己买“娃娃”的动机,
就是:能让娃娃陪着他生活。
“我并没有想要搜‘男性性玩偶’之类的,
”肯尼斯言之凿凿:
“我买它就是因为它长得像个男孩子,
尤其是像我儿子。”
然而检察官比尔(Bill Howse)
却认为肯尼斯说的话完全就是“扯淡”。
因为不管肯尼斯买的娃娃
到底长得像不像他死去的儿子,
这个娃娃都是女性的身体构造,
所以肯尼斯的解释一点
都不“make sense”。
“我才没有订购儿童性玩偶,
”肯尼斯反复就一句话:
“我就是想用它当我儿子,留个念想!”
肯尼斯的理由还非常充分,
他表示,他就是想要看起来
“栩栩如生”的东西,
所以他才没有买纯粹的人体模型,
而且他为了能看到儿子20多岁的样子,
所以也没有买婴儿大小的玩偶。
“你要是需要陪伴,
那你为啥不买个狗呢?”
检察官沙利文询问道。
“狗又不是人,
狗长得像人吗?”
肯尼斯表示呵呵哒。
本案的法医心理学家通过检查,
他发现“Carol”的大小相当于一个
青春期前的孩子(身高只有1米2),
没有性成熟的特征,
因此符合儿童色情的定义。
肯尼斯的律师周一时则说,
在订购娃娃以前,
肯尼斯也表示不知道日本公司的名字,
也没有拿他想订购的娃娃和
加拿大允许的性玩偶标准做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