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渥京修公民法助减积压明年实施
联邦政府周四公布《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的C-24法案,大幅收紧入籍规定,申请人须在6年内实际居住满4年才能入籍(见附表)。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希望国会今年底审议通过C-24法案后,明年实施。今次是加国自1977年《公民法》(Citizenship Act)实施以来,首次作出全面修订。
联邦反对党批评,新法案只是赋予移民部长更大力,但却没有解决实际问题。中侨互助会指新法案有助减少积压个案,但应给予55岁以上人士更长适应时间。
盼入籍审批时间减至1年
亚历山大周四在多伦多表示,目前申请入籍个案积压达32万宗,修订《公民法》主要目的,在于加快入籍审批,减少申请积压。他指目前入籍轮候时间长达25至35个月,而美国和澳洲入籍审批时间只需半年。移民部称,希望在2015年或2016年前,把加国的入籍审批时间缩短至一年左右。
亚历山大又说:「入籍不是权利,而是一种符合法律要求所赋予的特权(privilege)。」他强调,《公民法》自从1977年实施至今,都未修改过。为提高效率,防止造假或滥用,必须修改以确保《公民法》的完整性。
根据《公民法》修订内容,今后永久居民申请入籍,须于过去6年实际住在加拿大4年,且每年必须住满183天方有资格。申请人并要出示政府评税单(Notice of Assessment,简称NOA),证明入籍前确实住在加国。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一旦生效,将取消现行计算非永久居民入籍前居住时间(目前国际学生入籍前在加国居住时间,可以一天算作半天)。
申请造假可罚10万元囚5年
C-24法案也赋予移民部长更大权力,有权取消或给予国籍。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除了入籍申请将被拒绝外,移民部长也可以剥夺他们的公民资格。
新法案同时加重了对入籍申请造假的处罚,建议把罚款额提高到最高10万加元,坐监刑期增加到5年。申请入籍的手续费,则从100元增加到300元。不过,新法案没有提及在加国所出生、俗称「双非婴儿」的问题。
对于那些因各种历史原因的被遗忘加拿大人(the Lost Canadians),新法案建议分别处理。1947年1月1日(纽省为1949年4月1日)以前出生在加拿大的人和在此日期归化的英裔人,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子女,将可以获得加拿大国籍。
加 拿大专业移民顾问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Immigration Consultants,简称CAPIC)总裁杰德(Dory Jade)指出,联邦政府不应收紧对实际居住的要求,否则会吓跑那些因工作需要出国旅行的商界人 士。
恐吓跑商界和专业人士
加拿大亚太基金会(Asia Pacific Foundation of Canada)主席兼行政总裁胡元豹就担心政府低估海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价值,应该加强和他们联系,而不是和他们一刀两断。他在接受Postmedia News访问时表示,现在的现实情况是,专业人才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在国外生活和工作,他们是加拿大的财富。
联邦自由党移民评论员麦家廉(John McCallum)批评,为了处理积压就收紧入籍规定,属于非常糟糕的解决方式。
联邦新民主党(NDP)移民政策评论员、魁省国会议员布兰沙拉莫特(Lysane Blanchette-Lamothe)批评道,联邦保守党政府根本是玩弄政治,没采取行动解决家庭团聚等实际问题。她说:「新法案只是把更多的权力放在部长手中。」
星岛原文: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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