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姓邱的华裔女子到了位于多伦多西的一家二手车行的工作,当时车行有5 -6名员工,除了邱女外,其他都是男员工。她的老板名叫巴拉迪克,今年约38岁.
邱女没想到的是,工作中与老板互相熟悉后,老板便开始对她开性玩笑,并用电邮把他自己电脑中的色情相片传给她。其中一次她收到他的电邮,主题是“坚定同性恋者的色情片”,吓得她不敢打开。
而且性骚扰不断升级,在2011年的较后的时候,老板开始对她进行身体上的骚扰,并多次拉扯她的文胸带。对方解释自己以前在高中时就常这么做。
他也常拍邱女的背部,并说那只是闹着玩。邱女曾多次警告对方,他的拍打令她感到疼痛,要他停止。有时他们在打印或站在复印机前,双方距离较近时,他还会捏她的肩膀。
之后老板又开性玩笑,以及身体接触,包括拉她的胸罩带。她告诉他:“不要那样做,我不喜欢”。但是他提醒她:“我是老板。”
邱女开始无法容忍老板的举动。明确告诉老板不要再碰她,不要再跟她开性玩笑,否则就不再来上班。老板却说:“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最后,有一天,老板又来扣她胸围后,邱女终于忍无可忍,多年的压抑终于爆发了,邱女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关上门,气愤地叫他停止所有猥琐行为,那才得到他口头同意。
但从那时起,两人间的关系亦变了。老板对她的工作横挑鼻子竖挑眼,如果发现她出错,就大声骂她。
某一天,她和老板提到公司某员工近期的佣金不少,虽然在场没有其他人,但老板则以她违反保密规定,当场把她开除。
邱女被解雇后,情绪受严重困扰,健康日差,于是决定告上安省人权委员会。
但是老板巴兰迪奇对邱女的指控全部否认。他说,其对邱女持尊重态度,也不容忍工作场所有任何对人的不尊重行为等。
邱女在法庭上表示曾经将老板动手动脚一事告诉过同事克劳迪奥,但克劳迪奥不愿到法庭作证,他不想和巴兰迪奇结仇,因为他还在修车这个行业工作。
最终委员会判邱女胜诉,并判罚老板向她支付3万元,作为补偿她尊严、感觉和自尊被伤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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